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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性学会(马来西亚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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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旨:聲援性向自主,抗議無理打壓 ——譴責馬來西亞政府漠視人權、打壓性向自主活動的聯合聲明 |
| 連署訴求: 我們是一群關心馬來西亞性別議題的人士,針對近期「性向自主」(seksualiti merdeka)活動被打壓的事件,發起這項聯署。 在吉隆坡舉辦的「性向自主」是由一群關心性別與人權議題的非政府組織與個人合辦的年度活動。參與籌備的非政府組織包括了馬來西亞律師公會 (Malaysian Bar Council)、大馬人民之聲(SUARAM)、粉紅三角基金會(PT Foundation)、國際特赦組織( Amnesty International)等。活動舉辦至今已有三屆,包含研討會、電影欣賞等,名稱中的Merdeka在馬來文有獨立的意思,取名merdeka正是 提醒大家,雖然馬來西亞獨立已有五十多年,但很多人還是無法做自己。這項活動也是一個讓社會大眾與性別弱勢族群對話的空間,透過資訊的分享、對話的機會, 讓性別弱勢族群(男女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雌雄同體等)的生命歷程能被看見與了解。 馬來西亞在人權,特別是性別人權的維護上素來名聲不佳,這幾年更是一步一步倒退。在民主的國度,男女在公共場合牽手也曾被視為猥褻行為,更不用說同性間的 親密行為。在法律上,刑事法典第377條文懲處了發生非自然性行為者,只要發生陰道交以外的性行為如口交、肛交等將受到制裁,首當其衝的正是男性間的性行 為。有關當局更舉辦所謂的改造營,試圖改造所謂的娘娘腔男孩。在2008年,回教法委員因擔心女性做男性化打扮會變成同性戀,宣布禁止女性做男性打扮。在 教育現場,一名性教育講師更公然教唆小學生辱罵同性戀者為「狗男女」、「姦夫淫婦」。社會的不友善,使得同性戀者必須隱藏自己的身份,許多人更走入異性婚 姻,甚至也有同性伴侶遠走英國尋求庇護。 除了同性戀者,馬來西亞對跨性別也不友善。早在2007年,一名跨性者被宗教局官員毆打至重傷,當時引發國際組織的關注。今年7月間,一名變性人阿麗莎在 手術後,申請變更身份證上的性別。可是她的申請不僅被駁回還被羞辱,最後因憂鬱症而去世。10月初,電視台的女性節目製作了一期專題——「變性人:女性的 威脅」,節目中充斥著對跨性別的偏見與歧視。 在不友善的環境下,「性向自主」的活動顯得非常重要,因為它提供了一個平台,讓社會大眾與性別弱勢族群能看見彼此,增進了解,像馬來諺語說的那樣"Tak kenal ,maka tak cinta"(不識故不愛)。也唯有促進彼此間的認識,社會才能看見多元性別,打造友善的馬來西亞。 遺憾的是,政府並沒有積極維護性別弱勢族群的人權,這次更是變本加厲。只因為有團體抗議就先宣布此活動非法,再進行調查,政府此舉是本末倒置、不符合程 序。在保守團體的叫囂下,政府以社會安定為由禁止舉辦活動,讓我們深感失望。這種忽略性別少數族群感受的行動,造成民眾產生更大的誤解,使得弱勢更加無 助。 因此我們發起這項聯署,向馬來西亞政府提出以下三點訴求: 1停止打壓,使「性向自主」活動恢復進行 2 採取行動,制止仇恨與歧視的言論 3 加強宣導,讓民眾深入了解性別弱勢族群 發起人: 一群關心性別議題的馬來西亞公民(湯炳超、張玉珊、張斯翔……) |
如果父母都無法接受孩子… 出櫃就得離家?
Published by China Press as a 4-page feature on Aug 20, 2011
一般人對生活和人生的認知,不外是成長、工作、結婚、生育、和孫子玩樂。只是大家有否想過,孩子未來的伴侶,很可能是一個同性戀者。
相信沒幾個人會有這樣的"大膽假設",因此,當"事實"擺在眼前,往往會出現不可想像的激烈反應,除了傷心,更可能導致家不成家。
家,永遠是一個人最重要的依靠和庇護。靜心一想,倘若,家中真有"同性戀"兒女,如果父母能嘗試打開心房去了解他們、保護他們、愛護他們,孩子,始終還是會回家,而這個家依然還是完整無缺的,不是嗎?
同志之間的"另類"關係,在許多人眼中,仿彿就像史提芬史匹堡的外星人電影般,屬于"第三類接觸",感覺就是"神秘、怪異",很難被接受,甚至感到恐懼,所以才會出現像"恐同"(恐懼同性戀)這種現象。
同志願不願意"出櫃",是很個人的事情。有些大方表明"我是",有些就盡量低調,能不見光最好。而馮啟德(Pang Khee Teik),就絕對屬于前者。
醉心藝術的馮啟德有很多身分,是寫作人、攝影人、藝術工作者、中央藝術坊Annexe Art Gallery的藝術活動總監等等。
記者最初用短訊聯絡上他時,還小心翼翼說:"你願意在報章上曝光?還是只訪問不拍照?"他回复時再三強調:"我是完完全全開放,拍照沒問題。"很"豁達",亦不畏懼外界眼光。
他讓我想起美國一部女同志電視劇《The L Word》。里頭其中一個角色"Bette"是加州藝術中心的總監,才情出眾,忠于藝術。有次她毅然辦起一項被一般人認為扭曲與違反了"社會、人性道德" 的展覽會,而遭外界猛烈抨擊。不過,她還是咬緊牙關撐下去,做自己認為沒有犯錯的事!
而對馮啟德而言,其實並沒有所謂 的Gay權益、Lesbian權益、華人權益……在他心中只有一個權,就是"人權":"是平等的人權,因為我們也 是人……其實很多時候我們有人權,只是不被承認,那是因為人們都不明白。然而,在幫助人們明白之前,我們一定要夠成熟,去明白和了解自己,只要你能了解自 己、接受自己,就沒什么是值得害怕的。"
說是家人,怎生排斥!
他認為,同性戀者跟異性戀者一樣,會做錯選擇、想法會有偏差什么的,但同樣地,他們也跟異性戀者一樣,也有回饋社會的能力、做出讓國家光榮的事、能領養孩子、給予孩子愛。
然而很殘酷的是,在被世人所"唾棄"之前,很多時候,同性戀者最先被最重要的家人所唾棄。"這是很讓人傷感的事實,有些父母說,我不要我的孩子是 同性戀,因為這個世界對同性戀都太嚴酷了,我不想他們痛苦。然而很多父母都不明白這世界是多么地殘酷,所以他們對待孩子,反而跟一般世人對待他們一樣。"
在他的認知里面,父母、家人、家庭是他最重要的心靈依靠,若能得到父母的諒解,那將會給予他足夠的力量,一起攜手去面對世界的殘酷。反之,那就可 能會徹底毀了一個"家庭"的意義。"對我而言,世界的人不了解我沒有關係,但如果我的父母能諒解我,那這世界對我來說,就會變得不一樣。"
他表示,瑪麗娜馬哈迪(Marina Mahathir)曾說過,社會是由無數的家庭所組成,很多人都認為同性戀毀了家庭和社會的和諧,但,若父母嘗試去接受他們的孩子,大家還是一樣去逛街、 旅行、共餐,那整個家庭都還是完整無缺無變的。如果家人關係親密依舊,那這個社會又怎會沉淪呢?
然而讓人覺得可悲的是,很多年輕一輩的同性戀者,大都選擇跟朋友、同事或其他人出柜,就是不向父母坦承。"這是極大的一個諷刺,因為家人才是一個人的頭號依靠。"
浪費12年不算慘有人浪費一生
說到的同志路,馮啟德說,自己十三四歲就察覺到自己的性取向。"因為我發現自己對人的感覺,跟其他人是不一樣的,而且我也常常被取笑,被人拿來開玩笑,再加上我讀了一些有關同性戀的文章,于是我開始了解自己。
但是,就像很多同性戀者一樣,他也曾經很討厭自己,並反問為什麼自己不能像其他人一樣?為什麼自己那麼地"不正常"?
"我大約14歲時成了基督教徒,之后足足有12年,我很努力壓抑自己,要自己轉為異性戀者,因為我覺得自己很不對、很不妥。所以整整12年,我都 在壓抑自己的情感,可以想像嗎?當你遇到喜歡,覺得有機會發展的人,但你卻必需先強迫對自己說'不行!',那種滋味是多麼地痛苦?"
即是,在別人傷了自己的心之前,你其實就得先自行傷了自己,一直生活在一個無止盡的心碎當中,直至麻木,再也感覺不到自己的心。
"那12年我就是過著那樣的日子。但我還是認為自己是幸運的,因為我只是浪費了12年,有些人浪費了一生,有些人則因為壓力,或害怕寂寞,于是跟一個根本不愛的人結婚。"
人要獨立負責就沒有什麼好恐懼
馮 啟德認為,一個人學會獨立自主是很重要的,一來他可以選擇做自己想做的事、有自主 權,從中亦可學會如何"自制"。"就像一個國家,如果我們獲得 獨立的機會,你就一定會學習如何獨立、你也將學會如何承擔自己的錯誤、如何處理后果,而這段過程將同時讓你成長……所以同樣地,你也要學會為自己的榮耀感 到驕傲,你總不能一直順從別人的意思去生活。"
一樣的道理,他說,同性戀者要學會自主、自制、主宰自己的身體。而這個"獨立",並不是單一指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而是"擁有對自己的選擇負責任的權力"、"擁有自己決定的權力"。
"你要充分了解為什麼你的身體、情感會是這樣,你要明白為什麼會感覺害怕、激動、愛意,當你感覺到這些,你就不會慌張。很多時候同性戀者就因為慌張而做錯選擇,因為怕寂寞而選錯對象,以為這樣可以克服自己的寂寞。"
"當你有自知之明,自我意識強的時候,你不會害怕。當然,在做選擇的時候,你也可能會出錯,但至少你是負責任的。而且,就因為沒有人會為你承擔責 任,所以你反而會在行動前,更加倍深思和學習。一個人透過學習才會趨向成熟,但如果沒有給予機會學習,那又該如何變得成熟呢?"
你未必要認同 但請不要歧視!
同性戀千年史
同性戀不是現代產物,也不是純西方文化,而是流傳數千年的世界史實。古希腊貴族及傳說中的神,都是自己的同性戀伙伴;而中國歷史上也大有好男色的皇帝,這些情史最后還演變成"斷袖之癖"、"龍陽之好"、"斷袖分桃"等四字成語。
怕寂寞而選錯對象,后果更寂寞
獲諒解心不孤寂
報導:朱燕芬
馮啟德目前有一個要好的同伴,而且也被家人接受。肯定的,媽媽最初聽到他出柜,也曾經傷心,並會有意無意地"提醒"他,說他應該要結婚,待老來就有人照 顧,不會感到寂寞。 這時他望著媽媽,跟她說:"做為一個人類,你都沒有過感覺寂寞的時候嗎?任何一個人,在內心深處都有他孤寂的一面。"
"我 告訴我媽,我不會再感到寂寞,因為你們是很好的父母,你們沒有做錯什么導致我是同 性戀,只是,這就是本來的我。由于你們的好,所以我學會了獨 立、學懂依靠自己,于是我不再感到孤寂,因為我就是自己最好的朋友和同伴。不管我是獨處、跟朋友一起、身處在人群中,我都不再害怕。",他懇求父母也不要 害怕,因為這個路程,他們可以一起攜手走過。
只是他認為,當一個同性戀者打算向父母坦承的時候,大前提是,他一定得要循序漸進,先做一些"事前準備",而不是任性地"想說就說",讓父母自行去承受接下來的心理煎熬,畢竟除了自己的感受,也要顧及其他人的感受。
而他有些朋友的做法是,先跟身邊親密的親屬出柜,到你真正向父母坦承的時候,至少在心理上與精神上,他們還有親屬的支撐,從中也讓父母了解,他們的孩子還是被人接受的。
至于他,就試過先從"哥哥"張國榮自殺事件開始。原來他媽媽曾擔心,萬一兒子也走上這條路,怎辦?但他告訴媽媽,張國榮自殺是因為其他緣故,跟他的性取向無關。
他還記得,在"哥哥"訃文上,其同性好友"唐唐"也在家屬名單中,而且排列在最重要的位置,這說明了,張家欣然接受"唐唐"也是他們的一分子。
"對父母負責不代表永遠欺騙他們,有時候,有些愛是必需經過'痛苦'才會走得更長久,但那其實並不是真正的傷害,而是你要幫助他們去克服,他們對 你的期望。打破想像是痛苦的,但如果你不去打破它,你永遠無法邁入另一種感情的昇華,剩下的只是彼此在做戲。所以重要的是,你要懂得如何去應付它。"
坦然立足社會,化解父母憂心
他不諱言,其父母曾也擔心兒子會被社會唾棄,但他對父母說:"我沒有被拒絕,我依然 有很多朋友,很多人也很尊重我的工作。我這一生中,在世上唯一 不了解我、不接受我的,或許只有我最親密的父母。很多人都明白,我希望你也能明白,因為你們對我而言,是生命中最有意義、最重要的。"他不認同,同性戀是 背叛家人的說法:"他們只是嘗試要追求他們的幸福與快樂,並希望這份快樂能獲得父母的支持。很多人傷害自己、折磨自己,其實都是為了想得到父母的一點點祝 福,然而很多父母都殘酷地對待他們。"
"當初,我給媽媽時間去思考,我說,我很愛這個家,我很想常常回家吃飯,但如果 家人都不能接受我,那我回家吃飯的意義又是什么呢?我可以很獨立, 但在獨立的同時,我並不想沒有她的同在,我接受你們是我的父母,然而你能接受我這個兒子嗎?父母和伴侶都是我生命中的至親,若兩方無法共存,那將會把我的 生命撕成兩半。"
有一次新年,馮媽媽曾主動要兒子邀請伴侶回家吃飯,連封給其伴侶的紅包"數目"也跟兒子一樣。"為了表示心意,我的伴侶也送一盒燕窩給媽媽,除了表示敬意,'窩'其實也代表了一個家。我不覺得她完全明白,但她接受了我的快樂,亦知道我並不是存心讓她不開心的。"
可是,他有些朋友就沒那么幸運。"我有一個朋友被父母接受了,但他的伴侶卻被父母拒絕,甚至趕出家門,禁止家中兄弟姐妹去找他,就因為婆婆接受了 孫子,他媽媽也因而停止去探訪那婆婆……這是多么被扭曲的家庭,我聽了都想哭,為什么要如此憎恨自己的孩子,他們並沒有做什么傷天害理的事。"
憎恨排斥製造更多問題
馮啟德表示,根據全球統計,同性戀者的自殺率,比異性戀者高出三至六倍。這當中有好幾個原因,比如,他們在學校受欺負,同學拿他們開玩笑、老師不了解他們。
"但對我們大部分人來說,當我們面對敵視的環境,至少我們還可以回家,因為我們知道家人可以被信任,家人會保護我們。但很多同性戀者都沒辦法相信 家人可以保護自己,因為他們聽到父母說了一些對同性戀者很惡劣的話,所以當他們在外面受到欺負,你覺得他們會回家告訴父母嗎?"
那種孤立孤獨和無助的痛苦,的確很難想像!而很不幸的,在他看來,很多青少年都未有足夠的人生經驗去看透,但他們有選擇生活的權利。
"如果他們一直面對的,是被各方排斥、取笑、憎恨,他們根本想像不到自己還可以擁有未來,如果持續認為自己的一生就是要這樣過,無法隨心所欲地做自己想做的事情,你可能就會問:生存的意義是什么?"
于是,很多年輕人都選擇放棄自己的生命。"從這一點,我就領悟到,家人一定是擺在第一位。家人一定要努力嘗試去了解他們,而不是拒絕他們,對自己的孩子,或對親友、鄰居的孩子亦是。"
他表示,在南美洲有一項研究顯示,"LGBT青少年"(LGBT即是:Lesbian、Gay、Bi-Sexual、Transgender,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變性人)其實分兩個組合,一組是被家庭所接受,另一組是被家庭拒絕的。
結果研究發現,被家人拒絕的那一方,往往都是自殺、有暴力傾向、染上愛滋病毒、透過性關係感染病毒的"高危群"。從這個調查所得,到底是什么原因造成這個局面?"當被人唾棄的時候,人將變得絕望,于是會做出一些冒險行為,去填補自己所失去的。"
自己權益自己爭取
很多人認為,同性戀是不道德行為,若有人問他這個問題,他會說:"那我會想問,選擇異性戀是因為它符合道德規範嗎?你不會這樣告訴自己吧?你會對那個人產生愛意,是因為你的身體告訴你,你對他是有感覺的,就是這么簡單。"
他不否認,很多會以"變態"的眼光去看待同性戀者,他亦曾經是"一分子",不過后來反問自己:"愛,到底哪里出錯了?"
"很多人都把它跟性聯想在一起,然而性只是很多方式中的其中一個用來表達愛意方式,一起逛街也可以是一種愛的表現,我們大家其實都在做著同一樣的事情啊,不是嗎?那有什么問題呢?當然,這是比較不平常的事,同性戀者的'不同",其實只在于'外觀'。"
只是,大馬的"恐同"現象,原來還滿嚴重的。他認為,除了一些刑事法典會讓人誤以為這些條文是針對同性戀者而設,亦會間接讓人們進一步認為,同性戀是"有罪"的。
但讓人吃驚的是,他說,在很多同志網站,其實可以看到很多大馬人喜歡對同性戀者發出死亡恐嚇郵件。
"很遺憾的是,有些在中學或大專很好的老師、講師或教授,在被學生發現性傾向后,竟收到黑函,還被威脅每月要付給他們多少錢,以便他們的性傾向不被揚開。
而問題是,就因為同性戀者覺得自己在這里不被保護,因此大家都選擇沉默,但這其實也導致'更多罪案發生在無辜的人身上',因為他們無能為力,只能默默承受。"
問他,可有想過移民?他爽快地說:"沒有!這里是我的家,我喜歡住在這里,而且我活得很開心。我只希望更多人能開明地看待整件事,希望大家都有機會做自己的選擇……我想,越來越多同性戀者也明白,如果現在不去爭取你的權利,沒有人會幫你爭取的。"
你未必要認同 但請不要歧視!
發展才能,對社會有貢獻!
同性戀不代表會讓社會產生不安,或對社會毫無貢獻,相反的,有些同性戀者在藝術、時尚、人文、科學等方面,取得不凡成就,貢獻良多!
你要先止血,還是找箭的來源?
用自重來療傷
報導:朱燕芬
同性戀者,其實跟一 般人無異,他們除了同樣要面對工作、家庭、生活上的壓力,同時間還得面對內在(自己)和外在的歧視眼光。他們痛苦,對他們心生憎恨的人,心理上也不見得好 過。不過,這位已接受自己的同性戀者卻認為,無論外人接受與否,最重要的,還是你自己……正所謂"先止掉自己的血,才有能力幫別人止血",連自己都沒辦法 抬起頭,別人又怎會尊重自己呢?
Adrian本是大馬人,但已經"離家"十多年,目前在英國工作、生活。這十多年來,他接受過不同的心理輔導,現在總算"解脫",熬過了痛苦的階段,雖不至于到全無遺憾的地步,但至少,他學會了"接受自己"。
回顧自己的"同志路",他說,從六七歲開始就知道自己喜歡男生,知道男性的身體比較吸引他。印象中,他還會留意班主任的身體,會很欣賞甚至想去觸碰他。
直至發育成長約十四五歲,他的性幻想對象,一直都是男性。他說:"若一是異性戀,十是同性戀,我至少有九了。"
他,17 歲失身給一位同性,他坦承,自己最初也無法接受,覺得自己很變態,是一種很不正常的心理。"記得第一次和同性發生關係,過程中雖然感覺享 受,但之后卻充滿罪惡感,甚至很慎重地跟對方說,彼此不能再犯這個錯誤。"但之后,事情還是繼續發生,他形容,這好比貓喜歡吃魚,是一種天性。
但畢竟身處這個傳統之地,大家始終視它為一種禁忌,漸漸地,變成了自己也會排斥自己。所以在這段壓抑期間,他也嘗試結交女朋友,當然,沒有一個成功的。"一只貓嘗過魚腥后,當它愛上魚的味道,你覺得它會忘記那味道嗎?"
23歲,Adrian第一次跟大學同學戀愛,那時他變得義無反顧,盡情投入感情中,但維持了幾個月,這段感情卻因對方劈腿而結束了。
海外輔導員比較開明
之 后的Adrian很憂鬱,一方面覺得被拋棄,另一方面,還在陷入同性戀心態的矛盾 痛苦之中。未幾,他到英國工作,並繼續尋找心理輔導師開解。他 說,本地輔導員多是扮演"聆聽者"角色,但在國外,輔導員的出發點則是要你"接受自己"。"在西方是很尊重個人的選擇,外人不便去判斷。"他自覺很幸運, 因為在他最痛苦、失落的時候,得到了心理上的輔助,而同時間,輔導師也教會他如何接受自己。
對他而言,"接受自己"是一個不知不覺的過程。最初在國外,他的社交圈子不大,也不會跟同鄉友人說"出柜",免得被看不起。后來轉到大城市居住,圈子擴大了,朋友圈也多是同志,這反而讓一切"自然化",雖不至于逢人就向對方出柜,但至少心理上已沒以前那么介懷。
"對我來說,接受自己是一生都在進行的過程,因為到了今天,當夜深人靜獨處的時候,自己偶爾還會反問,為什么自己要非主流?當然,那樣的次數是越來越少,但它卻未完全消除。"
"同志"這條路並不易行,始終是非主流,亦要面對社會的眼光。"在西方,同志有他們生存的空間,法律上的認同和保護,所以我不能Expect more(預期更多)……其實最終的接受和'自然化'都是自己,這是最重要的一環。你若無法接受自己,就算有法律的保護,你還是不會活得開心自在。"
訪問中,Adrian用了一個挺妙的比喻:"如果在一個森林里中箭,你要先止血,還是去尋找箭的來源?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要讓大家知道,不管你的性 取向是如何,如果你將它看成是一個問題,那就是一個問題。"所以,不管是同性戀還是異性戀,其實兩者都有他苦的一面,一邊被歧視,生活當然不好過;一邊無 法杜絕它,也很難過。
"那何苦呢?所以我採取的方式是,不管那支箭從哪里射來,我都不理了,因為我當下要著手處理的是先'止血',接受自己的不同,然后,我也希望外界可以用一種比較慈悲的心態,去對待不同的人,那這世界會和平一些。"
如果你恨我那是你的問題…
關于本地對同性戀者的認識,Adrian認為"很膚淺"。"我會覺得一些人在發表言論時,一方面覺得這個社群受壓力,另一方面又無法'正常化'去看待整件事,說新聞出來會'誤導'人,或間接'鼓勵'更多同志出柜,兩者間其實已產生矛盾。"
在西方國家,一般上當一個同志出柜之后,無論你身邊的人接不接受,但至少他們會較顧及別人的感受,不會當面問你"是不是",而這就是大環境和文化的問題。
他笑言,有次回馬,他姐姐的一位女友人,突然跑來跟他說:"你不用理會人家怎么想,你想過什么樣的生活就去過吧,你明白我的意思吧?這件事沒有對與錯……"
"若不是她主動,我不會選擇向她出柜,所以她這么一問,我反而覺得對方沒什么禮貌,她讓我感覺不舒服。"也許,這就是東西方不同的地方。
但無可否認,他說,不論身處哪方,在看過自己和身邊很多人的經歷后,他領悟到很多顧慮都是來自于自己,是屬于自己內在的一種"恐同"現象。
所以他一再強調,同性戀一定要"接受自己"。他說自己從一位國外友人的一席話得到一些體會。"他說:I am sorry you hate, obviously, I don't care, you know why, because I don't hate myself, if you hate me, you have the problem, not me.(對不起,讓你恨我,但很明顯,我並不在乎,你知道為什么嗎?因為我並不痛恨自己,如果你恨我,那是你的問題,不是我……透過這番話,如果可以做到 接受自己,那就是第一步。"
問Adrian,他現在是怎么看待同性相戀這件事?"我會說,這不是一種病態,而是一種生態、一種生物的現象。生物本就分很多種類,不論接受與否,它都一定會存在的……簡單來說,有人喜歡吃榴槤,有人不喜歡,就是這樣。"
他 覺得同性戀這件事可以是先天,也可以是后天。無論如何,他覺得,社會應該要有仁愛和慈悲,就好像對一個智障或身體有缺陷的人,那種憐憫之心,因 為同性戀者本身,就因為不是主流,所以將會面對很多壓力和遺憾。 "為什么大眾可以接受殘障人士?因為他也是人,他也有權利在社會上生存,受到別人的尊 重、認同。同樣地,同性戀者也可以選擇過他要過的生活,因為,他並沒有傷害別人,所以我覺得兩者是同一個道理。"
平等社會每個人都有人權
很多本地人,或者說東方人對同性戀這方面的觀念依然很模糊,甚至把這類性傾向看作為"變態"的一種。當然,在西方未必人人都能接受,但至少在政府、法律制定上面是認同,而且不帶歧視眼光。
目前全世界承認同性婚姻的國家,就有荷蘭、加拿大、比利時、西班牙、挪威、南非、瑞典、冰島、阿根廷、葡萄牙。而美國則還是特定地區受承認。
就算有些歐洲國家如英國、法國、德國、瑞士等歐盟國家,並未承認同性婚姻,但卻透過另一個"公民伴侶關係"(Civil Partnership)法案,即是"同性二人之間一种特殊的共同生活關係",讓他們一起合法生活,並盡可能給予他們和異性婚姻一樣的保障。
在西方,性傾向是其中一個大課題。"每個人都是人,不論是什么膚色、階級、年齡、性別等,大家都是邁向一個平等的社會,每個人都要有人權。"舉個 例子,像在加拿大,至少是安大略省大學里的教育系,其招生條件之一,就是讓少數民族和"邊緣人"獲得優先權,當中包括殘障人士、同性戀等,他們的人權皆被 保護,在那里"恐同"心態是不被接受的。
男女同志命運大不同!
站在同性戀者的角度,一般人之所以對同性戀者產生誤解,不是沒有原因的,尤其是男同志。"我是覺得男同志和女同志的命運是不同的,試想,若那天在柔佛結婚的是一對男同志,你覺得事情會變得更轟動嗎?"
他覺得,一般人會有錯誤的觀念,總是很容易將"戀童癖",跟男同志聯想在一起。此外,他亦認為男同性戀患愛滋病的數據,亦是一個很大的殺傷力。
"無可否認,男同性戀的濫交現象比較嚴重,他們比較重'性',同時也比較隨便,這個我是認同的。所以從中會造成外界對同性戀的負面印象。"
而有一部分男同志也比較"女性化",而一大部分女同志亦比較"男性化",但女性男性化反而不會太"礙眼",但若是男性女性化,看起來或許就是一種羞辱,這無形中也會讓主流社會很抗拒。
你未必要認同 但請不要歧視!
何謂同性戀?
同性戀或同性愛(Homosexuality,Gay"男性",Lesbian"女性")是一種性取向,指同性之間產生愛慕或性吸引,有時,同性戀也用以指"同性性行為",而不論參與者的性傾向如何,或是否有情感上的持久吸引。
同志疑雲,遮不掉星光燦爛
才華就是才華!
整理:朱燕芬
一些人一些事,不說出來不代表沒有。其實不管什麼人、什麼行業、什麼職業、什麼地位,都有同志圈的存在……
相 信很多人都知道,在娛樂界、藝術界、文化界里,都存在滿多同志,在西洋演藝圈公開出 柜的名人有很多,信手拈來就有樂壇長青樹艾頓莊(Elton John)、美國著名脫口秀主持人艾倫德傑尼勒斯(Ellen DeGeneres)、80年代曾迷死萬千少女的前組合"Wham"主音佐治麥可(George Michael)、佐治童子(Boy George)、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等等,甚至性感女神安芝蓮娜祖莉(Angelina Jolie)亦曾"男女通殺"!
至于中、港、台,有勇氣出柜的藝人著實並不多,而最轟動一時的,就是已故"哥哥"張國榮、導演關錦鵬以及台灣名嘴蔡康永。
不過在港台,被指"疑似"同志的例子卻很多,包括容祖兒和何韻詩、張敬軒和關智斌、俞琤和何超瓊、蘇絲黃和金燕鈴,另外還有林保怡、王喜、蔡一傑、黃耀明、俞琤、金城武等等。
女同志中的"阿嘉莎姬絲蒂"
2005 年,李安導演拍攝了改編自安妮普露(Annie Proulx)的同名短篇小說《斷背山》。這部描述個兩個男人之間情愛與性愛複雜關係的片子,不只讓李安奪得奧斯卡"最佳導演",《斷》片的大熱,更間接 為男同性戀者帶來鼓舞,趁熱潮打破"只可意會不可言傳"的禁忌,表明了自己的身分。
除了電影,在一些文學作品上,亦有觸及同性戀角色。舉個例子,偵探小說家艾倫哈特(Ellen Hart)。艾倫哈特被人稱為女同性戀者世界中的"阿嘉莎姬絲蒂"(Agatha Christie,英國著名偵探小說家)。
艾倫哈特的作品以《珍洛麗斯》系列(Jane Lawless)最為知名,從1989年的《Hallowed Murder》到2005年的《The Iron Girl》,《珍洛麗斯》系列小說共出版了十三部,這系列更曾獲"蘭姆達最佳女同性戀偵探小說獎"(Lambda Literary Award for Best Lesbian Mystery),以及多次獲得各類小說獎。另外,從1994年到2005年,艾倫哈特亦出版了八部《索菲格林薇》(Sophie Greenway)系列小說。
艾倫哈特本身是同性戀者,其小說女主角中也包括同性戀者,只是她的小說都以犯罪、偵探為題材,同性戀者只是故事中的某個人物。而她在作品中,改變了以往許多偵探小說,把同性戀者僅作為罪犯或被害者角色來對待的"命運",反而讓讀者看到一個平凡且有生命力的同性戀者形象。
你未必要認同 但請不要歧視!
何謂恐同症?
恐 同症(Homophobia),就是對同性戀抱持偏見、歧視,厭惡同性戀的的一種心理。1972年,美國心理學家,也是同性戀者的佐治韋柏 (George Weinberg)于《Society and the Healthy Homosexual》一書中,定義恐同症為"畏懼跟同性戀沾上關係"。其實恐同症並不僅發生于異性戀者身上,為掩飾自己的性傾向,它也可能會出現在同性 戀者身上。
由于世界衛生組織(WHO)在1990年5月17日,將同性戀從精神病名冊中除名, 于是法國學者路易佐治汀(Louis-Georges Tin)在巴黎就發起了一個組織,並將每年的5月17日訂為"國際不再恐同日"(International Day Against Homophobia and Transphobia,簡稱IDAHO),以降低對同性戀的歧視。
同場加映
人心都有一座斷背山
記者:朱燕芬
李安曾說過:"每個人心中都有一座斷背山。"問題在于,當事人能否拋下心理包袱,活出自我。這句話,感覺上相當"深奧"。
上網查了一下,有人發表說,這"斷背山"指的是"每個人心里面都有不為人所知,甚至不為自己所知的陰暗面",或"每個人的心中都有隱晦,不希望別人知道的一面",亦有人解讀為"每個人心中都有一份在某種環境下無法抑制的真情流露,最純潔的愛情"。
隨著社會日趨開放,越來越多同志比較放膽面對自己的愛情生活,周末到同志夜店消遣,也沒有以往的避諱。
不可否認,在不同的生活與工作環境,會直接影響一個人對同性戀的看法。接受與否,都是無法強逼的。但除了性取向之外,他們基本上跟"一般人"沒有分別,同樣為生活打拼,甚至很多同性戀者都是專業人士,包括醫生、律師等等。
就我個人而言,我並不排斥跟同志交朋友(只要不要對我有非分之想就好),但我必須承認,我比較受不了那些舉手投足都刻意很"Sotong"(陰柔、嬌嗲、女性化)或刻意扮"Man"的同志。不刻意,就不會讓人覺得不舒服,相處起來,自然更和諧,不是嗎?
中国北京林业大学性与性别研究所所长 方刚教授
估计这题目会把马来西亚的朋友吓一跳,因为在这个回教国家,性仍然是非常禁忌的话题。
2011年8月31日至9月5日,应台湾性学会马来西亚分会(又名"马来西亚性学会")之邀,我前往马来西亚进行讲学。其中除进行了12小时的性学专业培训外,还进行了2小时的公开性学演讲,此外,还与马亚西亚性教育、性研究、性运动的活跃人士进行了交流。所见所思,录此备忘。
华人的处境与华人的性学会
前面说到的"台湾性学会马来西亚分会",多数人一定觉得名称非常奇怪。这首先要从华人在马来西亚的处境说起。
马来西亚是多民族国家,马来人、华人、印度人被认为是马来西亚的三大种族。马来人占国家总人口的54%,政府的高官都是马来人,国家的民族政策旨在保护马来人的利益。
甚至连商品房,卖给华人比卖给马来人要贵15%左右,而且针对不同民族有限额。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小区里面,有些份额给马来人的,但没有马来人买,即使空着,即使华人出更多的钱,也不允许卖给华人。
马来西亚还有一些限制公司发展的法律,如果一家公司发展到足够强大的时候,就会被分拆。许多这样的华人大公司被拆解了。同样,法律规定华人企业中必须有10%的马来人员工,但是,马来人的企业却不必须有华人员工。
教育方面的控制也是一样。华人占马来西亚总人口的24%。但国家的义务教育体系中没有华文学校。早在1819年,马来西亚就有了华文学校。但上世纪六十年代,马来西亚的教育法规定,华文教育仅限于小学,原华文中学要实行"改制",转为马来语学校。有一些华文中学不愿意改制,便转为民办,称为"独立中学",政府不承担任何开支。独中有自己的毕业考试,这个考试成绩被国际所接受,但是,不被马来西亚本国政府所接受。如果一个中学毕业生要考政府的公务员,需要再参加政府另外组织的中学毕业考试。现在马来西亚,有1280多所华文小学,60所华文中学。还有华文的学院,按大马的教育法,华文只能办到相当于大专学历的学院,不能授予学士学位。所以许多马亚西亚的华人,读完三年大专,要再到国外去读完大学学历。以前最重要的目标地的是台湾,这些年来中国大陆的也越来越多了。
虽然上民营的华文学校要交费,上国营学校12年全免费,但华人还是普遍选择去上华文学校。马来西亚也被认为是保存华文教育最好的海外国家。
升入国立大学的比例,针对不同民族也有严格规定,不能超过自己本民族的限额。因为通常的情况下,华人的考试成绩会更好。所以这被看作是保护马来人的利益的举措。
这样的民族政策,支持者说,是为了避免民族差距的加大,避免上世纪九十年代在印度尼西亚出现的那样的反华浪潮。因为如果不对占马来西亚人口绝大多数的马来人进行民族政策的保护的话,任由华人发展,以华人的勤奋和卓越,可能会像当年在印尼那样,迅速占有全国绝大多数的财富。
但反对者说,这样的民族政策是不公平的。这一民族政策也是马来西亚反对党批评政府的一个方面,虽然反对党的主体也是马来人。
对于不公平的现象,年长一代的华人通常认为:稳定就好;年轻一代华人则开始有不满,我在马来西来听到非常多这样的声音。我回到北京一个星期后,遇到一位从马来西亚来的华人医生,聊了没有几句,他也开始表达对马来西亚民族政策的不满。
近年马来西亚政府提出"一个马来西亚"的口号,强调在马来西亚人人平等,大家都是"一个马来西亚"家庭中的成员。满大街都看得到"一个马来西亚"的宣传口号。这被反对党,包括华人,当作笑话谈。
了解了华人这样的处境,再来谈性学会。马来西亚的民办华人学校,有一个统筹管理、服务的机构,也是民办的,它就是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其中有一名工作人员,叫吴启铭,他是性学会成立的促成者。
吴启铭在台湾师范大学完成了他的本科教育,在台湾期间,同台湾的性教育界多有接触,深受影响。回到马来西亚后,他在新纪元学院任讲师,同时又在马来西亚华校董事联合会总会里负责教师培训工作。这时,他动了在马来西亚华文学校推行性教育的念头,更在2008年至2009年与台湾树德科技大学人类性学研究所合作,请该研究所讲师到马来西亚针对华人教师进行系统化的性教育教师资格培训。两年时间,共进行了98课时的课程。
这个培训结束后,学员们都希望能够保持联系,于是,便想到成立一个性学会。当时,了为借助台湾方面的资源,学会名称便叫"台湾性学会马来西亚分会",成立于2009年。现在学会已经有50多名成员,吴启铭为第一届理事长。
吴启铭告诉我,他们正在努力注册,在马来西亚注册时要用马来文,将注册为"马来西亚性学会"。性学会仍然会是一个华人社团。
性学会每年都组织多次讲座、培训、工作坊,成为凝聚会员的一种重要方式。
性学会会员要收会费,但也不是随便都可以加入的。性学会规定,必须接受过本会组织的培训,才能够提出申请,审核后加入学会。吴启铭对此的解释是:要保持性学会成员的理念基本上有一个方向上,不希望出现性教育的价值观混乱的情况,担心如果理念太差,以性学会成员的名义行事,会影响性学会的名誉。
我个人对这一点非常赞赏。性学领域是价值观冲突非常大的领域,与其不同价值观的人到一个组织里吵架、内耗,不如志同道合者结成团队,才能够更好地推动事业的开展。
性学会成员对性学的热情让我感动。像我这次讲授的课程,并非针对性教育教师或性心理咨询师的职业技能培训,属于"可听可不听"的;而且需要学员自费参加,这样的课程在中国招生也是非常困难的,但在华人并不多的马来西亚,就有40多人自费参加,还有坐飞机从马来西亚很远的州赶过来的,这些都表明他们对性学的热情。
宗教影响与学校性教育
马来族占马来西亚总人口的54%,回教是国家订定的宗教,其它民族享有宗教信仰的自由。因为马来西亚是回教为主的国家,马来西亚的国营学校也都是回教学校,所以受到教义的影响,国立学校中几乎没有性教育。但是这几年,因为学生中许多性的问题越来越多地呈现出来,所以政府也开始说要加强性教育。但是,教育什么,怎么教育,还都在讨论阶段。
在华人中,像在世界上几乎所有地区一样,虽然有吴启铭等人的努力,但性教育理念也并不都是一样的。
就在2011年,有一位华人"性教育导师"的教学课被曝光。这位教师是基督教背景的,受到教会资助在马来西亚的华文小学进行性教育讲座。学校听到有人免费提供性教育讲座,多表示欢迎。这一次,他在小学里讲课,他的儿子录了像,放到互联网上,公众哗然。
在录像中,他对学生们讲到:"世界上,一男一女结婚了,他们就应该相互忠贞一生。但是,这个世界上,有些人结婚了还和别人有性关系,不忠贞。另外,还有些是两个男人在一起,有些是两个女人在一起。同学们,这些人是什么人?"
下面有同学大叫:"奸夫淫夫!""狗男女!"
讲师立即大声肯定:"骂得好!就是'奸夫淫妇狗男女'!大家一起高声再骂一次!"
于是,全场大叫:"奸夫淫妇狗男女!"
讲师大叫"好",引导着学生一遍遍大骂"奸夫淫妇狗男女"!
这段录像曝光后,这位教师的"教学"被受强烈批评,被指责为教导青少年培养仇恨与不宽容,侵犯个人的性私事的选择权。
讲师本人反驳说:"我没有教导他们,是他们自己喊出了'奸夫淫妇狗男女'。"但问题时,正是他的引导,以及他的肯定,包括号召在场的同学大声齐喊,将一种偏狭、不宽容的价值观加给学生们。
吴启铭等人也对这样的性教育进行了不留情的批评。
与之相比,接受过台湾性教育专家培训,作为性学会会员的华人学校的性教育老师们,他们在进行着开明的性教育。
性学会常务理事蔡秀琴,是马六甲培风华文中学的教务主任,任现职之前长期担心心理辅导教师。她辛苦地陪我在马六甲游历,而我一得空儿就和她讨论性教育的话题。
我想了解蔡老师的性教育理念,我只问了她两个问题。1,如何对中学生谈"恋爱"?2,如何对中学生谈"性别多元"?我知道,这不仅是中国大陆存在争论的两个性教育议题,同样也是许多国家都存在的性教育议题。从对这两个议题的态度,我们就可以看出一个教师或一个学校的性教育理念基本上是什么派别的。
蔡老师说,对于恋爱,她并不会像有些教育工作者那样强烈禁止学生谈恋爱,而会讲,恋爱是美好的,但恋爱中需要有很多问题面对,需要处理好感情和学习的关系,需要把握好性的尺度,做到对自己和他人负责;在性别气质多元的议题上,蔡老师说,她并不会强烈男人应该如何、女人应该如何,而是在课堂上让学生们写出他们心目中优秀的品质,然后引导学生认识到:这些品质无论在男性身上,还是在女性身上,都是美好的,反对性别角色的二元划分。
这样的性教育理念,与我的是完全相同的。
我又问到如何讲自慰。蔡老师说,关于自慰的态度,主要是讲这样几点:1,自慰不影响健康;2,要考虑到隐私。蔡秀琴强调:教学的核心点是告诉学生,自慰没有害处。这又是与我的性教育理念不谋而合。
蔡老师介绍说,在她的性教育实践中,初一的时候侧重人际交往,初二侧重生理,包括月经、遗精的知识,初三的时候会讲到性安全,包括在课堂上以香蕉等为道具,示范使用安全套。
蔡秀琴的一个遗憾是,因为"独中"经济上不富裕,甚至无法给每个学生发一个安全套来体验。这节课只有二个安全套,一个是老师展示如何戴,另一个请一位学生上来展示如何带。蔡老师这样讲安全套,讲了近10年了。
蔡秀琴介绍说,每周会有一节心理辅导课,其中有一些课时用来进行性教育,在初三阶段时,一学年会有12次进行性教育,但形式很多样,包括看影片,讨论等方式。在高中阶段,会讲到同性恋、性骚扰等议题。
我问到会不会有家长无法接受,蔡老师说,在"独中"招生的时候,会有一个针对家长的说明会,介绍这所中学的课程等等,其中就会讲到性教育课。所以,如果家长选择了这所学校,也就等于家长同意自己的孩子接受这样的教育。蔡秀琴自己的感受是,对于学校进行性教育,绝大部分家长都非常高兴,因为自己不用教了。
我最期望的一件事是:有中国的安全套企业可以向马来西亚的"独中"大批量赠送安全套,可以使他们再上课的时候,每个学生都有实践的机会。
电台性节目
马来西亚有华语的电视台、电台和报纸。
在马来西亚华人中,简繁体的中文通用,比如《星洲日报》、《南洋商报》这样的华文报纸,会用繁体字作标题,而文章内容则是简体的。蔡秀琴老师告诉我,用繁体字作标题是因为"繁体字好看"。
aiFM是一家国营华语电台。马来西亚还有三家民营的华语电台,但使用的都是台湾的"国语",只有这家国营的aiFM,使用的是中国大陆的"普通话"。
aiFM从2005年开始,开播"爱要性福"节目,目前每周五上午11点至12点直播,通常会请医生、心理辅导师、性教育教师等相关专业人士到场,讨论一个话题。性学会的吴启铭、蔡秀琴等,也是这里的常客。
"爱要性福"从创办起,主持人便是黄敏明。敏明现在是一位三十多岁的女性,她和我说,将近七年过来,一路颠荡起伏的故事,映照出马来西亚华人社会性观念的变迁。我对此深信不疑。我告诉敏明,中国大陆许多省的电台也都有谈性节目,也经历了同样的风云,一些主持人还出版了自己的书,纪录作"性节目"的苦辣酸甜,所以我建议她也写一本书。
马来西亚是回教国家,国营电台有一些"禁律",其中就包括"不能谈性"。但因为这档节目是华语的,专门针对华人的,电台的马来人主管又听不懂,所以也就"蒙混过关"了。这节目刚开播时,有些华人也受不了,纷纷投书报纸,说节目太"直白"了。但几年过来,大家都习以为常,不觉得什么了。
我因为远道而来,受邀先录了一期,又直播了一期。录的那期,谈的是青少年的性教育,直播那期,谈的就是成年人的性生活质量提升。节目播出的转天,性学会、aiFM电台和《南洋商报》联合主办了我针对公众的一场公开演讲,题目就是"成人性教育讲座:亲密伴侣的性和谐。"
那天晚上到现场一看,我颇有些吃惊。在我的想象中,应该是青年男女到场的比较多。却意外发现,几乎全部是中老年男女。头发花白的老爷爷、老奶奶至少要占到一半以上。
我有些不安。同样是我以往在中国大陆讲座的经验告诉我,老年人对于谈性更多避讳,对我的讲座更难认同,甚至有过现场强烈反弹的情况出现。我便和敏明私下说:"我谈的尺度是不是要缩小一些?"敏明告诉我:"不用,他们都是'爱要性福'节目的听众,自己主动来听讲座,思想应该很开放的。"
我便依我所想,尽情地开讲,虽然内心仍然有些不安。但是,我很快自信起来了,因为现场的观众,包括明显七八十岁的观众,也都表情很放松,甚至很开心地听我讲,在该笑的时候就笑,而不像我以往经历的情况,该笑的时候表情愤怒。
针对现场观众年龄层特点,我多谈了很多老年人的性生活,说:无论你七十岁,八十岁,还是九十岁,即使阴茎完全不能勃起了,阴道完全干涩了,你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享受性生活。性爱不是简单的阴茎插入阴道,还有许多种形式……我一一例举,蛮详细和"情色",我一边讲一边观察在场观众的表情,看到大家都非常愉悦,一些老年人还不断向我微笑点头。我悬着的心彻底放下来了。
观众的提问也非常踊跃。
这场讲座给我的最强感受就是:感动。我非常为这些老年人的开放、宽容,对性知识、性快乐的热爱所感动。他们不仅勇于报名来听这样的讲座,还能够那么开放地接受我的许多在年轻一代看来都有此"离经叛道"的观点。我想,这也许就是"爱要性福"节目多年"教育"的结果吧。我一直坚信:热爱性的人,一定是更加热爱生活的人!
压力下的性多元
马来西亚是多宗教国家,回教是国家的法定宗教,此外还有基督教、佛教、印度教、道教,等等。在马六甲老街,几百米之间,我经过不同宗教的寺庙,从基督教堂出来,进了印度教寺庙,从佛寺出来,几十步便进了回教堂。那种感受,对于中国人来说还是蛮奇特的。
马来西亚有国家的普遍法,还有回教法。马来族同时受回教法的约束。宗教局可以依据回教法随时抓人,令其接受宗教审判。宗教局比警察局和法院似乎更有权力。
马来西亚的朋友告诉我,针对性的态度,宗教也在变化。比如,佛教近些年也有检讨的声音,开始思考对包括同性恋在内的性多元的态度;但是,回教仍然是最严格的,基督教次之。
在马来西亚的普通法中,有一些关于性的规定,是非常严格和苛刻的。比如,刑事法第377A条规定,"非自然性行为"的惩罚监禁高达20年,另外可加鞭刑。包括口交和肛交,都会被判处20年监禁。也就是说,即使是夫妻两人自愿的,在家中关起门来进行口交和肛交,如果被曝光,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普通法同时规定,强奸未成年人,包括与未成年的男孩子进行肛交,判刑5年。但两个成年男同志彼此自愿地性交,却要被判20年。难怪马来西亚欧阳文风曾出版一本题为《一个愚蠢的马来西亚》的书,对许多荒唐之处给以批评。
马来西亚的反对党领袖安华,便曾被以肝交罪名送进监狱,但民众普遍认为,这是政治陷害。
无论普通法,还是宗教法,都是反对变性的。1983年之前,马来西亚曾有医生帮助变性人完成手术,但后来出台了法律,对实施手术者进行惩罚。所以现在马来西亚的变性人,主要是去泰国或韩国完成手术。
在马来西亚,至少有四个法律反对变性。对于变性人,如果是非回教的,会以"伤害社会风化"为理由,处罚25-50马币,相当于50-100元人民币左右。而如果是回教徒变性,依据回教法,会处于1000元马币的处罚。更重要的是,还可能随时受到宗教局人士的虐待。
2009年的时候,有媒体报道,一个马六甲的男变女的变性人,被宗教局的人打到休克,送到医院。有朋友去看望她,宗教局还指示医院记下所有去探望她的人的名字。在法律服务机构的建议上,这位女士决定诉诸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她开始面对更大的压力,几个月后便撤诉了。
2011年,有三个变性人的案件走上法庭。其中一个变性人,在一年内被同一个宗教局逮捕了三次。
但即使在这种情况下,那些想变性的人,仍然在追求"作自己"的权利。
在马来西亚,不管是普通法还是回教法,同性恋都是犯法的。
我在马来西亚的时候,便注意到当地的《马来西亚前锋报》便以"同性恋违反人性"为题,评论马来西亚的同性恋牧师欧阳文风与纽约伴侣举行婚礼事,欧阳文风除在美国办婚礼外,还打算在大马办婚礼,成了公众的话题。该文说,"尽管这是非回教的事,但热切的公开展示同性恋的生活,回教徒必须认真看待,因为公开接受同性恋者,将对国内回教徒造成影响。"文章一方面说大马是多元种族类、多宗教、多文化国家,另一方面又说:"同性恋结婚显然违反人类开性,无法见容于我国多元社会的文化价值。"
2011年,有一对华人女同性恋者举办民俗婚礼,上了华文报纸的头版。因为是华人,政府不会管,但如果是马来人举办同性恋婚礼,那将是非常严重的事。所以,马来人的同性恋一直没有"浮出水面"。但即使是关于华人女同性恋婚礼的报道,也受到很大压力,原本报纸准备作连续报道的,但立即全部取消了。
在马来西亚,流产也是非法的。但是,有私人医院可以偷偷做流产。如果一个中学生被发现怀孕了,她必然被要求退学。当然,还可以偷偷转到民营学校去读书。
马来西亚的法律规定,与16岁以下的人发生性关系,无论这个16岁以下的人是男是女,均算强奸。中国法律规定与14岁以下"幼女"发生性关系算强奸,但是,与不满14岁的"幼男"发生性关系,却不算强奸。比较起来,我认为中国的法律没有保护"幼男"的性权利。
大马的法律对男女结婚年龄的规定也是一样的,未满21岁可以在父母许可的情况下结婚,满21岁便可以自主结婚,不需要父母签字授权了。而中国的法律规定男性22岁,女性20岁可以结婚,在我看来这是一种社会性别不平等,在客观上制造着男性要比女性年长的传统"般配"标准。
在马来西亚,商业性交易当然也是非法的,但是,我们开车在街上走,就可以看到高速路边写有"冰火按摩服务,电话***"的汉字。马来西亚的朋友告诉我,提供性服务的,以来自中国、泰国、缅甸、印尼的女生为主,也有少数当地的华人提供性服务,马来人则更少,因为对于马来人来说商业性交易是严重抵触宗教的,是非常大的"罪"。虽然如此,购买性服务的,马来男人则不在少数,而且有条件的话他们还会到邻国--泰国去买性,因为相对的便宜很多,也不容易被发现。
像许多地区一样,马来西亚也有"女性专用车厢"。2011年9月5日的《星洲日报》便报道:"公共假日挤满男性乘客,女性专用车厢虚设"。指大马的电动火车有女性车厢,平时也会有男性进入,但假日的时候情况更为严重,挤满了男性。有女顾客提出意见,却被粗口相对。
我去马来西亚之前,便同吴启铭说,希望能够和当地的性权组织有接触。吴启铭便在互联网上发布了聚会的通知,组织了一次十几人的聚会。其间,我得以结识了在马来西亚作性研究或性权运动的多位活跃人士,都是华人。
其中有一位男同性恋者,是公开自己的同性恋身份的,还会组织一些同志社区的聚会。但他告诉我,马来西亚同性恋者的联系主要还是在互联网上。
一位在台湾完成学士和硕士,目前在马来西亚读博士的女性也在场,她非常活跃地投身性权运动。她对我说,曾几次写信给马英九,就性与性别的议题提出建议。她还成立了"台湾外国学生反霸凌联盟",通过互联网发出自己的声音,也有台湾本地学生上网支持。
一方面,我看到了在宗教背景下性多元的艰难处境,另一方面,我也看到了人们追求自己权益的不懈努力。这再次让我深深感动。
马来西亚,短短六天时间,走马观花。最触动我的,还是关于宗教与性的思考,这是以往在中国无法感受到的。感谢这些见闻。
2011年9月17日
| 竞选人 | 第二届理事(共9名) | ||
| 吴启铭 | ★ | ||
| 蔡秀琴 | ★ | ||
| 谢佩怡 | ★ | ||
| 李善倪 | ★ | ||
| 翁财和 | ★ | ||
| 熊雪娟 | ★ | ||
| 黄嘉琪 | ★ | ||
| 丘翠萍 | ★ | ||
| 曾荷娣 | ★ | ||
| 巫佩霞 | 候补理事1 | ||
| 蔡福花 | 候补理事2 | ||
| 孙秀燕 | 候补理事2 | ||
| 陈燕蕾 | 查帐(独立于理事会) |